7月23日消息,广东省纪委省监委微信公号“南粤清风 ”发布消息称,在广东省追逃办统筹指挥下,经惠州市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强力攻坚,潜逃25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潘卫斌、林志蘅被抓捕归案。
近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《郑某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》((2019)赣0723刑初14号)。判决书显示,赣州银行丰城支行行长邓某明知朋友郑某的公司为空壳公司,仍然为其办理了贷款1亿余元,造成贷款8000余万元逾期。郑某为感谢邓某对其贷款事宜的关照,向邓某指定的账户转账200万元。
近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郭某与乌海市鑫源通汽贸有限责任公司、崔某1等骗取贷款、票据承兑、金融票证罪二审刑事裁定书(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(2020)内03刑终16号)显示,2012年8月至2014年,乌海市鑫源通汽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伪造车辆购置税发票、车辆保险单等证明材料、出具虚假首付款收据等欺骗手段,骗取中国建设银行乌海分行(以下简称“建行乌海分行”)贷款金额共计3441万元,在短短的两年内骗取贷款次数达96次。此外,该公司实施骗取贷款过程中,采用了向银行多名工作人员行贿的违规手段进行骗取。
2020年7月10日,广西北海市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、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、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分别对王某文等7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;以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依法对陈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。
近日,江西大余县人民法院披露一份刑事判决,商人郑某涉行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。郑某的行贿对象,为一家银行支行长。
诈骗政府财产终将付出代价。近日,裁判文书网披露,原龙江银行西林支行行长陈某晶向西林区财政局提供虚假数据,致使开发商柴某骗取政府财产502.8万元。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,陈某晶犯诈骗罪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银行是围堵电信诈骗一道重要防线,却自己也不幸“中招”。日前,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电信诈骗案,不法分子将作案目标瞄准了一家银行。
一宗诈骗案历经六次审理,至今终于完结。 7月14日,裁判文书网披露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,对荥阳农发行原信贷部主任诈骗案维持原判。
升任蚌埠分行行长仅仅8个月,陈缙突然被查。7月15日,从裁判文书网获悉,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:徽商银行蚌埠分行原行长陈缙犯贪污罪、受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7个月。
7月9日,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一份刑事判决书,显示石狮农商银行前员工庄某因诈骗罪获刑。此案从2016年开始第一次审理,直到2019年6月尘埃落定,近日得以公布。
近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惠某刚骗取贷款一审刑事判决书(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,(2019)苏0211刑初420号)显示,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间,被告人惠某刚通过承诺为其他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办理银行贷款,并要求将申请到的部分银行贷款归其个人使用的方式,使用虚假的申请材料,骗取银行贷款共计4100万元。
2019年10月,双鸭山银保监分局开出2019年一号罚单,直指集贤农商银行合兴支行存在贷款“乱象”。时隔半年后,2020年7月6日,裁判文书网公开披露的一份刑事判决书,详细揭示了合兴支行原行长具体违规经过,这位银行行长直接授意他人骗取其所在网点贷款,后违规审批,钱款由自己使用。